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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學科中心普通高級中學九五新課程教學資源研發- 地理競賽實施辦法

壹、計劃依據:
 教育部民國96年3月16日台中(一)字第0960035729號書函。

貳、 計畫目的
 一、推廣九五新課程,引導地理教師認識了解新課程內涵。
 二、深化地理教育意涵、累積教學資源及推廣課程改革之信念。
 三、增強地理教學資源研發推廣小組之效能,以推動九五新課程。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中教司)
 二、承辦單位:地理學科中心(國立台中女子高級中學)

肆、競賽內容
 一、第一組:九五課綱地理試題研發競賽
  (一)對象:全國普通高中或完全中學(含代理和兼課教師),不含職業類科學校,須已報96地理教師名
    錄之地理教師。
  (二)題目規格:以九五新課程高一或高二之期中或期末考任一次正式且原始之地理試題為主,
    自行研發之試題須佔50%以上。
  (三)報名方式:自由報名,以校為單位報名,繳交以下資料:
   1.紙本試題、解答及詳解各一份(試題須加蓋學校教務處處章以資證明為正式考試題目)。
   2.完整試題、解答及詳解之*.doc檔(請燒成光碟)。
   3.參賽報名表(紙本)及授權書(紙本且全組每人各一份親筆簽名)各一份。
 二、第二組:九五課綱地理動畫競賽
  (一)對象:全國高中職地理教師(含代理、兼課和實習教師),須已報96地理教師名錄之地理教師。
  (二)作品規格:
   1.以九五課綱中所列主要概念為設計內涵。
   2.flash影片檔(*.swf)和文件檔(*.fla),或PowerPoint檔(*.ppt)
   3.作品素材不限,可使用照片、影片、電腦繪圖等任何形式以flash或ppt來詮釋。
   4.作品架構:如附件。
   5.作品說明:作品設計理念及其內涵。
  (三)報名方式:自由報名,以校為單位,請每校自行組隊推派1組(1-3位)教師參賽,繳交以下資料:
   1.完整作品(*.swf及*.fla,或*.ppt)及作品說明之電子檔(*.doc) ,請燒成光碟。
   2.作品說明一份(紙本及*.doc)。
   3.作品架構一份(紙本及*.doc)。
   4.參賽報名表一份(紙本及*.doc)。
   5.作品授權書各一份(紙本且全組每人各一份親筆簽名)。
    ※一件作品請存放於一片光碟、一份信封內。
 三、第三組:九五課綱地理海報競賽
  (一)對象:全國高中職地理教師(含代理、兼課和實習教師),須已報96地理教師名錄之地理教師。
  (二)作品規格:
   1.以『認識地理學』或九五課綱單元主要概念(主題)為設計主題,需自行研發,不可抄襲。
   2.尺寸:平面廣告,A0,300dpi,120×84cm。
   3.格式: ufo檔(*.ufo),cdr檔(*.cdr)。
   4.作品架構:如附件。
   5.作品說明:作品設計理念及其內涵。
  (三)報名方式:自由報名,以校為單位,請每校自行組隊推派1組(1-3位)教師參賽,繳交以下資料:
   1.作品說明書一份(紙本及*.doc)。
   2.完整作品(*.ufo或*.cdr)電子檔(請燒成光碟)。
   3.輸出A4樣稿一張。
   4.作品架構一份(紙本及*.doc)。
   5.參賽報名表一份(紙本及*.doc)。
   6.作品授權書各一份(紙本且全組每人各一份親筆簽名)。
    ※一件作品請存放於一片光碟、一份信封內。

伍、報名與投稿
 一、收件時間:96年11月15日至11月30日截止,以郵戳為憑。【於信封註明試題組競賽、
   動畫組競賽、海報組競賽】 寄至「403台中市自由路一段95號教育部地理學科中心收」
 二、參賽表格如附件。
 三、作品繳交:
  1.紙本:第一組試題、解答及詳解、報名表、授權書。第二組動畫作品說明、作品架構、報名表、
    授權書。第三組海報A4樣稿、作品架構、報名表、授權書。
  2.光碟:第一組試題、解答及詳解。第二組動畫作品、作品說明、作品架構、報名表。第三組海報
    作品、作品架構、報名表。
   ※光碟上註記學校名稱、教師姓名和競賽名稱。

陸、評審方式
 由教育部地理學科中心邀請相關領域教授、高中教師組成評審小組,評審方式共分初 試與複試,初試
  通過得參加複試,相關評審程序說明如下:
 一、第一組:九五課綱地理試題研發競賽
  (一)初試:由地理學科中心地理試題競賽評審小組評審,評審標準:
   1.試題版面:10%
   2.題目內容:符合課綱主要概念(技能)30%、試題品質30%(命題原則、鑑別度、效度)、試題創意
     20%、解答正確性10%
  (二)複選:初選通過參加複選,由複審教授挑選最符合九五新課程理念及評量效益之試題數份,
    第一至三名各取一位,佳作數名。
 二、第二組:九五課綱地理動畫製作比賽
  (一)初選:由地理學科中心地理動畫競賽評審小組評審,評審標準:
   1.作品創意:30%
   2.作品內涵:符合九五課綱主要概念(技能)及教學效果50%
   3.美工設計:20%
  (二)複選:初選通過參加複選,由複審教授挑選最符合95新課程理念及教學效果之作品數份,第一
    至三名各取一位,佳作數名。
 三、第三組:九五課綱地理海報製作比賽
  (一)初選:由地理學科中心地理海報組競賽評審小組評審,評審標準:
   1.作品創意:30%
   2.作品內涵:符合地理學內涵或九五課綱單元主題內涵及教學效果50%
   3.美工設計:20%
  (二)複選:初選通過參加複選,由複審教授挑選最符合95新課程理念及教學效果之作品數份,第一
    至三名各取一位,佳作數名。

柒、獎項與獎勵
 一、各組評選三至六名,分別給予獎金與獎狀,第一名7,500元,第二名6,000元,第三名5,000元,佳作
   2,000元。
 二、優勝教師得邀請加入教育部地理學科中心教學資源研發推廣小組教師。

捌、版權說明
 一、參賽作品恕不退還(參賽者請自行預留底稿)。入選作品之參賽者須同意該作品及作品內容素材之
   著作財產權屬教育部地理學科中心(國立台中女中GIS中心)與作品參賽作者所共同所有。本作品參賽
   作者同意教育部地理學科中心(國立台中女中GIS中心) 對於本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擁有專屬無償使用
   權,得公開展示、重製、編輯、推廣、公佈、發行和以其他合作方式利用本作品內容,以及行使其
   他法定著作財產權所包括之權利。
 二、若參賽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涉及侵害著作權或專利權,經有關機關處罰確定者,將取消其參賽資
   格並追回原發放參賽獎金與獎狀。
 三、參賽作品若涉及違法,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四、參賽者不得運用已獲獎之同一作品投稿本次甄選活動。
 五、參賽作品內容以自行研發編製為主。若引用他人之圖片、影音與文字等,需取得所有權人同意,
   並註明出處。
 六、避免在參賽作品中直接呈現他人網頁。
 七、作品繳交期限截止後,參賽者不得再新增、刪除、或修改。

玖、本競賽辦法若有未盡事宜,修改後公告於教育部地理學科中心網站,網址
   http://gis.tcgs.tc.edu.tw/match/teaching.asp